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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评估报告
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旨在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状况,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教育质量。该计划覆盖了680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2300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中央财政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6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全年总计支出约160亿元。该计划相关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这项计划与反贫困和儿童发展密切相关,它的实施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战略举措。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长期致力于反贫困与儿童发展的研究与探索。2007年起,基金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河北省张家口市教育局合作,在都安县、崇礼县以食堂供餐形式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实践,持续三年的试点及其评估证明:保障贫困地区儿童营养,不仅能够改善贫困儿童的身体、体能,而且能够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学习兴趣和学习质量,是促进社会公平、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基金会的探索和分析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2012年,受全国营养办委托,基金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评估项目,对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引导舆论,探索好政策得到好执行的路径。评估项目主要包括两个阶段的工作:第一阶段,下发并回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信息表 ”,下发对象覆盖了营养改善计划所涉及到的680个贫困县,重点评估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执行机制、效果及计划的可持续性;第二阶段,根据信息表反映出来的各县工作情况,总结、排序、抽样,进行实地调研 ,评估的重点包括核实问卷调查的信息、进一步分析计划执行效果。本报告即是评估工作的成果,基于两阶段的数据和资料完成。